"黑"600吨煤"躲"7年多 两"黑心买手"自吞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10:35 汉网

  汉网消息 (通讯员晓理记者金文兵)高价“买进”,低价卖出,昨悉,两新洲人因“黑”了600吨煤款,涉嫌合同诈骗,被检方提起公诉。

  据指控,1999年7月5日,新洲阳逻人何某、叶某,与武汉开明路一家物资公司负责人陈某签订《工矿产品销售合同》,以225元/吨的价格,购买500吨山西无烟煤。

  次日,何某指使叶某将对方实际提供的609吨无烟煤(价值13.7万元),从舵落口港运至阳逻码头。随后,二人以10.8万元的低价,通过中间人,将该批无烟煤销售给柳某。何、叶在收取柳某9.65万元煤款后逃匿。

  2001年夏,陈某等人找到何某,要其付款。何某在支付了7000元后再次逃匿。

  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何、叶列为网上逃犯。去年10月29日,青山警方将叶某抓获。当日,警方顺藤摸瓜,将何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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