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烟花燃放“最后一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11:4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安刚 王冠群

  本报讯2日,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正月十五(4日)24时是哈市烟花销售、燃放的最后时限,市民要将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燃放完;商贩从正月十六(5日)开始,要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送回进货单位免费代保管。

  记者在省日杂公司、市日杂鞭炮烟花公司获悉,两家公司目前共销售了一千多个品种、价值一千余万元的优质烟花爆竹,批发价格比去年降低后,零售商贩和市民都得到了实惠。

  据哈市日杂鞭炮烟花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波介绍,从正月十六开始,所有在该公司进货的烟花爆竹零售商贩都可以持进货发票、本人身份证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送到仓库进行免费代保管,下一年解禁期间再出库。由于需要严格的检查、封存,日杂鞭炮烟花公司建议业户可以错开高峰期,只要在一周之内送回即可。

  由于省日杂公司鞭炮仓库在肇东,为了降低在该公司进货的烟花爆竹零售商贩的费用,省日杂公司在正月十六开通热线电话88304440,对商贩未售完烟花爆竹进行登记,由该公司统一免费运回肇东鞭炮仓库。

  据了解,4日24时是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最后时限,过后如发现有人燃放,有关部门则按《哈尔滨市限制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发现有人非法私自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则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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