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兑奖期限将到百万元大奖无人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13:52 江南都市报

  据称得主是一对农村老年夫妇 7日24时前不领将按弃奖处理

  本报宜春讯见习记者张凌报道:一个月前花10元购买了5注彩票,结果其中的一注中得100万元的大奖。但是,得主不知何故一直未到有关部门兑领奖金。眼看兑奖期限就要到了,彩票发行管理部门先后通过多种渠道寻找这名大奖得主,但一直没能找到。

  据悉,这名幸运彩民今年1月28日在丰城市一彩票投注点花10元钱购买了5注彩票。当天彩票开奖,其中一注幸运中得“二等奖”,单注奖金为1008596元。但是,截至记者昨日18时发稿时,这100万元奖金还未被这名幸运彩民领走。

  按照有关规定,当期彩票的兑奖期为30天。也就是说,从当期开奖日的第二天算起,共有30天的有效兑奖时间。据悉,兑奖截止日原定为2月27日,因春节期间彩票休市7天的原因,当期的兑奖期限自然顺延至3月7日。

  据中出这个100万元彩票大奖的投注站业主介绍,他记得买下这张

中奖彩票的是一对农村老年夫妇。开奖的第二天,那名老汉还打来电话向他咨询。但是,还没等他报完中奖号码,对方就已经挂了电话。

  这名业主称,曾在电话中问及对方姓名,那名老汉明确答复说“姓曾”。

  但愿这名大奖得主在看到本报刊登的消息后,能在7日24时前兑奖。据称,若不及时兑奖,将按弃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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