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拘押他人动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为了追欠款,一些债权人喜欢“动武”,把欠债人给“绑”了,有的甚至对债务人进行虐待。宝山区法院最近审理了13起这样的非法拘禁案,大多数均是因民间借贷到期不还,债权人将债务人关进宾馆,动用私刑逼迫还钱而造成犯罪。

  王玉宝借给王先生10万元,一直要不回来。2006年9月18日上午,王玉宝与刑满释放人员高加信闯到王先生家中,将其手脚捆绑,并用胶带封住其嘴巴,从宝山强行带至江苏省一家宾馆关押。第二天下午,当两人带王至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农业银行取款时,被民警抓获。

  2006年10月12日晚,被告人陈建明为向龚先生索要欠款,纠集被告人朱华、吴光斌等人,至本市沪太路一家颜料厂门口,对龚实施殴打,并将其强行带至本市嘉定一宾馆房间内予以拘禁,逼其还清债务,直至次日下午1时许公安人员至现场将3名被告人抓获。

  近日,宝山区法院对上述两起案件作出判决,高加信犯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年;王玉宝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0个月。陈建明、朱华、吴光斌被分别判刑1年至8个月。(薄萱曾法)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