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形象工程”追债需要60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1:20 新京报

  湖南一公司为同省宜章县政府招待所建楼,10年追欠款无果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0多年前,湖南省衡南县一家建筑公司为宜章县政府招待所建楼,后者拖欠工程款连本带息共300余万元,至今仍未归还。

  其间,宜章县政府招待所每月支付给该建筑公司500到2000元不等,债权人计算后发现,如此支付,工程款全部付清需要600年以后。后虽经法院审理和强制执行,债权人仍未拿到工程款。招待所方面有人说,“谁判决的谁给!”招待所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的李主任认为法院不懂,乱判。他表示,招待所是独立法人单位,政府不会管。

  两次建房欠下几百万

  据介绍,廖义勋是湖南省衡南县皇冠建筑工程公司原法人代表。衡南县皇冠建筑公司于1992年为宜章县政府招待所建设一栋并维修一栋家属楼,结束时欠了38万元工程款。1994年,宜章县政府招待所拟建综合楼,又与皇冠公司签订了承建合同。考虑承揽业务不易,皇冠公司又带了部分资金投入工程。立项时这栋楼准备建4层,但在建设过程中县里一位主要领导签字,让楼增高到7层半。宜章县政府办公室的李主任证实了此说法。当时这位主要领导说,这是政府形象工程,一定要建得又快又好,资金政府保障。皇冠建筑公司欠下农民工工资200多万元,之后由于这笔工程款没有收回,廖义勋从法人代表的位置上退下,工程款债权转移到了他个人身上。

  每月还款不超2000元

  1996年建成之后,招待所每月再没有给过建筑公司超过2000元的款项。为了还清农民工工资,廖义勋只得贷款。据他介绍,目前他还欠银行140多万元,欠农民工工资50多万元。在这期间,从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招待所每个月给他支付1000—2000元,1998年至2003年每个月就只给500—1000元,2004年以后每个月只给500元。廖计算后发现,如此支付,工程款要付清需要等到600年以后。

  法院审判查封均告失败

  2004年,皇冠建筑公司起诉宜章县政府招待所,要求偿付工程款,被法院受理。2005年2月3日,郴州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宜章县政府招待所共欠原告工程款及利息351万余元,除去每月支付给原告500—1000元的工程款,被告欠原告工程款343万余元必须付清。一审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判决就此生效。

  官司赢了,而廖义勋不但没有要到工程款,而且连原来的每个月几百元也领不到了。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查封了招待所综合楼13处房产,但宜章县政府招待所负责人介绍,被查封的房子仍在使用。双方后来又协商了几次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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