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基金分红暂不需纳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3:4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张希)新的一年,市民对基金的投资热情不减。有人询问,投资基金如果盈利,是不是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地税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拿到手的分红不再需要缴个税。

  另外,以下四种情况都属于暂不征税的范围,分别是: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个人买卖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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