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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铸华章--江岸区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8:05 荆楚网-湖北日报

  春风迨荡芳菲翠,暖阳和煦喜讯传。3月1日上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院长李进,代表全院170多名干警,登上最高人民法院的颁奖台,领取“全国优秀法院”奖牌。该院审判员章滢,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这是法院几届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辛勤努力的结果。

  该院在江岸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制度管理,推进机制创新,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工作效率。连续三年来,结案数均在7000件以上,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审判工作屡创新高。一线审判员年人均结案76.3件,其中年结案100至200件20人,200件以上12人。办案数、结案率、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在全省基层法院名列前茅。该院相继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队伍”、“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等一个又一个殊荣。

  是什么动力让他们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记者近日作了探访。

  锻造队伍:为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一支过硬的队伍需要一个有力的班子领军。江岸法院党组突出抓院、庭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使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制定并完善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组学习、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团结协作,民主务实,整体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近几年来,该院逐步建成了队伍、审判业务和行政三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制度240多个,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考核管人”的管理模式。成立了群众监督委员会,专门监督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强化了干警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在廉政建设上,将监督机制延伸到家庭,每年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同家属签订廉政责任状,强化了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审判管理上,逐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和案件评查体系,规范了审判行为、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

  在一个强有力班子的带领下,该院涌现出了以“妈妈法官”吴培彬为代表的轻声细语感化未成年犯的老一代法官群体,以“日结一案”章滢为代表的高效团队型的新一代法官群体,为审判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绿色通道: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打官司难”、“打官司贵”已成为当今社会现象。江岸法院为保障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将人文理念融入司法理念,在审判过程中彰显法院人文关怀。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养老金、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争议等案件,建立“简、优、保、救”制度,为老人、儿童、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开辟司法“绿色通道”。

  简,即简化立案程序,能一次办结立案手续的,绝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优,即安排专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优先送达。保,即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和先予执行。武汉某商贸公司欠武汉某装饰公司工程款76万元,其中30万元是68名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后,商贸公司称没钱,农民工们多次找装饰公司,情绪激动。2月15日,春节将至,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启动快审快结程序,第二天就裁定商贸公司先行给付20万元。拿到回家过年钱的农民工激动地说:“昨天上法院,今天就拿到工钱,真没想到!”救,即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使其缓、减、免交诉讼费。2006年,该院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26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86万余元。

  速裁调解:化解打官司等不起矛盾

  江岸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不断探索调解艺术,用“五心”: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化解社会矛盾,修正社会关系。用“六法”:因势利导法、责任分担法、案例展示法、借力调解法、缩短距离法、抓住时机法,因案制宜,达到原告被告皆满意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首次采用“法官进言”方式,劝导当事人选择调解。

  2006年以来,该院不断创新思路,推行速裁调解,成立庭前调解合议庭,将调解向前延伸至立案阶段。这一举措,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讼累,凸显良好的社会效果。张某离婚时孩子由其抚育,因其无力承担小孩的抚育费,要求由小孩父亲洪某抚育,于2006年3月21日上午到该院请求变更抚育关系。经审查,当即立案,经速裁调解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其父亲洪某抚育,案件受理费由洪某负担。中午,当速裁调解庭的法官将加班制作的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时,原告张某怎么也没想到法官办事如此神速。

  2006年,该院速裁调解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9件,结案152件,其中调解结案119件,经调解撤诉结案33件,平均审理周期4天,有76起案件即时履行完毕,庭前调解案件调撤率达95.6%。

  假日立案:司法亲民解民之忧

  江岸法院在武汉市较早地制定了《假日接待立案暂行规定》,启动假日立案、网上立案和巡回法庭,着力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

  该院每周六正常接待、立案,定人定责。接待人员对来访者的告诉、申诉、举报及意见、建议等,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答复解决方案。对受理的案件,能及时审理的,由当日值班人员及时审理;不能当即审理的,告知诉讼流程。该项便民措施实施以来,共接待当事人的咨询600人次,受理各类案件280件,其中诉讼案件190件、诉讼保全案件10件、执行案件80件。

  为解决当事人往来不便等问题,开通网上立案,建立诉讼材料专用电子信箱,当事人可通过该信箱办理立案手续或向相关业务部门或承办人异地快速传递诉讼材料,方便当事人诉讼。

  巡回法庭,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指导当事人诉讼,受理并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室内装饰纠纷等简易民事案件,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加大执行:努力减少法律白条

  当事人常常抱怨,“官司打赢了,却拿不到钱,判决书往往成了一张白纸”。为解决这一难题,江岸法院不断改革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实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判权相分离,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力度。推行“阳光”执行,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通知债权人到执行现场,重大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听证、财产申报、风险告知和债权凭证等制度,规范执行工作管理;采取公告执行、媒体曝光、审计执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实行交叉执行、换人执行,利用优势力量化解执行难题;增强执行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拘留恶意逃债当事人45名。对依法中止案件,采取定期回查制度,使一批陈年“骨头案”得以执行。建立和谐氛围,引导当事人和解案件365件,使矛盾双方积冤化解,达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该院执行案件每年约1700件。2006年,该院受理执行案件1774件,执结1695件,比前年同期上升6.7%。

  拓宽服务:家门口享受法律春天

  江岸法院坚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活动。一年来,深入辖区16条街、40余个社区\(村\开展送法活动351人次;到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专题研讨、法律咨询、上法制课57场次;与纳税大户建立联系制度,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开办“债权人学习班”,增强债权人的风险意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26条;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活动,为对口扶贫的社区、乡村及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民调员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民调员的指导力度,通过授课与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民调员的调解技能。民调员参与非诉讼调解,构筑起“第一道防线”,使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对接,形成辖区大调解网络格局。

  3月2日上午,刚刚从北京载誉归来的李进院长说,创成绩容易守成绩难,荣誉已经成为过去,我们要将“全国优秀法院”的牌子化为无穷的动力,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创优创新,司法为民,再铸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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