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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房不住赖在父母住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8:57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韩根南) 花某明明有房不去住,硬赖在父母家,被告上法庭。近日,闸北区法院执行庭依法对花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999年,花老伯购置柳营路上一套产权房,把密云路上一处使用权房赠给大儿子花某结婚用,后来花某买下该房产权。2005年初,花某因工作单位离家远,搬回柳营路房内。去年1月,花老伯考虑到小儿子婚后寄居岳父家,大儿子的房子却空关,就让花某搬回自己住处,不料花某不但不搬,还将自己的房子出租。花老伯一怒之下将他告上法庭。

  同月19日,花某与妻子协议离婚,自愿放弃密云路房屋所有权及屋内所有物品。花某向法院辩称自己现无房居住,不同意迁出。

  法院审理后认为,花老伯是柳营路房屋产权人,有权要求儿子迁出。花某夫妇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协议离婚,花某应对自行处分财产的行为承担责任,其父无义务再为他提供住房。据此,法院判决花某迁出柳营路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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