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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继续投诉信用卡年费付得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3月3日第1版报道信用卡到期后用户仍需支付年费一事后,一些读者致电962288热线投诉,他们也遭遇到类似条款,觉得自己的信用卡年费付得有点冤。

  ■读者投诉:

  杨先生有两张招行的信用卡金卡,都享受每年刷满6次可免次年年费的优惠。最近,银行通知他,由于其中一张去年未刷满6次,需支付年费。他这才知道,尽管两张卡额度共享,消费记录却不能共享,即使两张卡消费总次数超过12次,倘若其中一张卡低于6次,仍需支付年费。

  ■银行说法:

  招行客服人员解释说,不论用户申办几张信用卡,都实行账户独立、额度共享的政策。即持卡人的所有信用卡分别独立还款、独立出账,但额度不能累加,以所有卡中最高的一个额度为限,用户的单卡消费不能超过该卡额度,且总消费不能超过最高额度。而且,要享受刷满一定次数免年费的优惠,每张卡得分别达标。

  ■读者投诉:

  陈女士于2005年底在中国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至今没有激活使用。前不久,她收到一张征收2007年年费168元的催款通知。她觉得很奇怪:“还没享受过这张信用卡的服务,凭什么收钱?”

  ■银行说法:

  中行客服人员称,信用卡制成后,用户的账户便已存在,所以无论是否激活使用,都得支付年费。目前,该信用卡统一免除首年年费,第二年开始,只有在一年中刷满5次才可免次年年费,所以,即便用户不激活,年费也同样产生。如果用户不愿付费,即使已申请销卡,但也要付清欠费和滞纳金,否则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本报记者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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