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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师进行实践 每隔两年须有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5:23 山西新闻网

  本报3月5日讯(记者程洁)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每两年到企业去实践一次。

  省教育厅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是为了让其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等;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

  我省中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可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应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和登记制度,并将到企业实践的情况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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