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侵占挪用公司22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8:57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卫建萍) 公司财务陈卫文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完税凭证等办法,三年内侵占、挪用公司资金220余万元。昨天,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陈卫文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2万元。

  现年39岁的陈卫文原在澳大利亚柯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任财务。为方便开展业务,这家公司以虚假出资方式在沪成立合资企业上海柯立环境工程公司,对外承接业务,陈卫文担任柯立公司财务和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公司实际经营者为澳大利亚人李先生。

  2002年起,陈卫文伪造李先生印章及柯立公司财务专用章,将柯立公司76万余元划至自己私设的公司。陈卫文还从公司账户中划出资金150万元至自己控制的数家公司账户,并伪造完税凭证将钱款侵占。2005年3月,陈卫文再次造假时,被银行及时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陈卫文的行为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变造金融票证罪,遂三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