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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3·2突击行动”——当晚查获156起涉酒驾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10:25 云南日报

  

实施“3·2突击行动”——当晚查获156起涉酒驾车

  3月2日晚,华灯初放的滇池路流光溢彩,车水马龙。19时,大批装备整齐的交通民警到达指定位置。在交警的指挥下,一辆辆汽车停靠在路边。“请出示驾驶执照和行车证。”规范的敬礼后,民警下意识地靠近驾驶员。一批批受检车辆被放行,一些“问题”驾驶员被交警请了下来。

  “喝了多少酒?”交警问。“没……没喝。”一名满身酒气的轿车驾驶员支吾着回答。交警取来酒精测试仪,让他对着测试仪呼气。测试仪显示,该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67毫克。在铁证面前,这名驾驶员承认“喝了一小点”。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民警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属于酒后驾车,超过8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在现场指挥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黄启明告诉记者,为遏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昆明交警在全市14个区县(市)实施“3·2突击行动”。按照统一部署,昆明交警组织千余民警在全市14个区、县(市)共设置了48个检查点。在联盟路北大门美食城内,一名驾驶员拒绝接受检查,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院做抽血酒精测试,医院出具的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属于醉酒驾车。在新迎小区,民警查获一名涉酒的教练车驾驶员。经检测,这名教练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289毫克,超标14倍。一名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的驾驶员悔恨地说:“教训啊,以后再也不喝了。”

  据统计,行动当晚,全市交警共查获涉酒驾车156起,其中,酒后驾车119起,醉酒驾车37起,依法暂扣车辆20辆。

  孙 伟 李德华 文/图(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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