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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成了“肉包子”借给朋友要不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13: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好朋友急用车,李先生二话不说,向车行租了辆别克车借给朋友。可没想到的是,因为借车时两人没立字据,这车借出去就要不回来了。真应了那句“名言”:“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据李先生讲,今年1月份,他的朋友汤某急着用车,找他帮忙借辆,当时说好四五天内就能归还。“我平时和他关系不错,就找车行的朋友帮他租了一辆别克车。”李先生说,因为大家都是朋友,他压根没想到对方会赖车,更别提立字据之类的事情了。

  这事过了四五天,汤某还是没把车还给李先生。于是,他便打电话催汤某还车。刚开始的时候,汤某总是说再用一两天就还。最后,汤某见实在拖不下去了,就说腊月二十九那天还车。可到了那天,汤某并没将车还给李先生。

  “大年初一,我又打电话给汤某,他居然说压根儿就没找我借过车。”李先生说,现在车行的朋友整天找他要车,因为这事他家连年都没过,全家人天天陪着他发愁。“真恨当时没立个字据!”李先生在电话里反复说着这句话,悔恨自己当初实在是太疏忽了。

  “因为没有证据,李先生只能自己担责。”赵振雪律师分析说,如果李先生的朋友不承认,李先生也只能自认倒霉。“就算是亲友之间,只要牵扯钱的事情,最好立个字据。”赵律师提醒市民。见习记者 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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