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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普通收银员截留货款8个月赚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0:31 东南快报

  20岁的外来务工人员黄某,仅在福州一超市当收银员,却在8个月内“赚”了12万元。事情败露后,黄某又让其男友帮忙转移赃款。

  昨日,福州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黄某提起公诉,以转移赃物罪对其男友林某金提起公诉。

  2005年起,黄某在福州某超市当收银员,月薪600元。2006年1月至8月,黄某采取将顾客购买的商品数量不如实录入收银系统,而按照购买的商品实际数量收取现金的办法,侵吞超市货款。

  第一次得手后,黄某胆子越来越大,从开始时每天截留两三百元,到后来每天截留八九百元,有时更超过千元。

  2006年8月,超市进行盘点时,发现短款十几万元,就开始查找原因。2006年8月28日上午,黄某故伎重施时,被验货员林某发现,随后,店长从黄某身上发现1400余元现金(按超市规定上班时间身上不允许带现金)。

  次日凌晨,黄某叫来男友林某金让其将赃款转走。当天,警方接到超市报警,将黄某抓获。

记者 杨永文 通讯员 林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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