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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普通类昨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7:20 深圳特区报

  高考普通类昨起报名

  “三侨生”开始办理证明

  【本报讯】(记者李玫)昨天是我市高考普通类报名首日,“三侨生”可开始办理证明。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今年高考办理“三侨生”证明的时间为,2007年高考报名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再办理。按规定办理“三侨生”证明并经核实和公示后的考生,录取时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市招考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三侨生”证明书的核发,应该由市(地级以上)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根据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所提供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统一核发。市招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办理“三侨生”证明应注意4项事项:1、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2、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及受委托的县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跨市、县办理的证明无效;3、凡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均不属华侨;4、已故的归侨(华侨),须说明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并附上死亡证书复印件。

  据了解,今年“三侨生”还必须经过公示环节,公示时间为2007年5月底,公示期7天。“三侨生”名单由省招生办公室通报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公示。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往届生“三侨生”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公示。凡未经“公示”的“三侨生”,省招生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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