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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尚未入住即遭水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13138966333三亚3月6日电(记者 孙嘉夏)装修完新房尚未入住,却发现屋内已经水漫金山。业主张女士向物业公司提出2.4万元的赔偿要求。而物业公司表示,施工方只同意赔偿50%,自己则对此没有责任。

  据张女士介绍,她去年购买了位于三亚凤航大厦的这处房产,装修后添置了家具,一直未入住。今年1月底,她查看房子时发现,里面积起了约1厘米深的污水,墙壁、地砖、家具上都留下了斑斑点点的水渍。气愤的张女士找到了负责凤航大厦物业管理工作的三亚维信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由于下水管道破裂,水溢出而造成张女士屋内被水淹的情况。

  张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应赔偿自己的家具及装修等费用共2.4万元。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邝涯认为,下水管破裂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施工方揭阳市榕江建筑工程总公司来承担,后者只同意赔偿业主提出的50%的费用。物业公司只能起到一个协调的作用,施工方和业主达不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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