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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司机撞倒男孩驾车碾人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9:59 云南日报

  事发石安高架桥新南站路口

  昨日中午11点半左右,昆明市新南站对面的石安路高架桥下,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在通过一路口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见势不妙,加大油门从男孩身上碾过逃离现场,男孩被当场轧死。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新南站对面的石安路高架桥下一路口,里里外外围了三圈人,人群中间一个小男孩紧闭着双眼蜷缩在路上,头部已经严重变形,鲜血流了一地,场面惨不忍睹。现场已被交警封锁,10多名警察正进行勘察工作。

  “太不像话了!撞了人还逃跑,真缺德!”从围观群众的议论中,记者了解到,小男孩有10多岁,11点半左右经过该路口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司机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了,车轮无情地从男孩身上碾过。记者看到,现场并未留下明显的刹车痕迹。一围观者称,有人看到小男孩被车撞飞出去好几米远,当时肇事车稍微停了一下,司机透过车窗看了一眼,随后就踩油门开车逃了。因为当时过往车辆非常多,很少有人记住肇事车辆的特征。

  肇事逃逸的到底是辆什么车?小男孩是哪里人?记者询问围观者,却始终没有打听出男孩的身世,记者在现场也没有见到男孩的亲人。也是司机的张先生看到惨状,愤怒地说:“新交法已经实施了,肇事司机还敢逃逸,找到他一定要严惩!”

  采访中,记者向一交警问起有无肇事车司机的消息时,交警称他们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这起事故,相信事情很快会水落石出的。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经交警部门确定属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如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夏体雷(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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