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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鲁莽失去自由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0:2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近日,陆川县良田镇的周强清、周浩清、周雄清、周庆光接到了陆川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此时,他们才感到后悔万分:当初一时鲁莽,造成今日失去自由身。

  2006年3月初,因开采河沙的利益问题,陆川县良田镇的周氏家族与黄氏家族发生纠纷,周氏家族一位叫周善清的年轻人被黄明光、江育锋等人打伤后溺水而死(此案已于春节前夕在玉林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同年3月9日,周强清、周浩清、周雄清、周道清(另案处理)以周善清被黄氏家族的人打死而事情未得到妥善处理为由,把周善清的尸体抬到黄小某、黄明某的住宅停放。不仅如此,周强清、周浩清、周雄清、周庆光还用槽钢撞击黄小某房屋围墙、门窗等,造成围墙倒塌,门窗损坏。随周强清等人前来的周氏村民也跟着动手,把黄小某、黄明某家的电视机、床、锅、家具以及衣物等物品,扔出地坪砸烂。后黄氏家族有人报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2006年4月13日,周强清、周浩清、周雄清、周庆光被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2006年11月7日向陆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分别判处这4人有期徒刑4年,并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小某、黄明某等经济损失25238元。 (陈海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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