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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客来”忽悠消费者 优惠券成“空头支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1:04 温州都市报

  家住瑞安的张小姐近日向有关部门投诉说,她被商家“忽悠”了一番,优惠券成了“空头支票”,到头来空欢喜一场。

  今年1月份,张小姐在瑞安某超市拿到了一本“优惠一本通”手册,手册上一些商家提供了消费优惠券,其中也有“豪客来”的,张小姐便将手册存放了起来。

  3月1日,张小姐带着“豪客来”的优惠券和朋友到豪客来瑞安万松店用餐。当时,张小姐和朋友共点了7份套餐,根据优惠券上的价格,共消费203元,但餐厅服务员提供的账单是240元。对张小姐提出的异议,店家的答复是:优惠券上的食品原价已经在今年2月份提价了,所以不能按优惠券上的价格来结算。最后,张小姐只好以提价后的优惠价支付。

  “优惠券上注明的有效期截至2007年3月31日,现在时间还没有到,商家自行提价太不合理了。”张小姐对“豪客来”的做法很不满,遂向12315投诉。

  在瑞安市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下,“豪客来”有关人员第二天给张小姐来电,称其当日用餐以优惠券上的价格进行结算,并让她去店里取多付的30多元钱。

  瑞安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美俊称,商家分发优惠券属于一种促销行为,商家在促销期间更改促销的规定,即使有店堂告示也是不允许的,是不被有关法规所认可的。而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如果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公平合理原则,其本身就不合法。陈美俊指出,商家在促销时,应该提前对消费者进行告知,如果有未尽事项,应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辅助解释。

  本报记者 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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