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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竟给目击者“封口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3:10 江南都市报
龙南一肇事逃逸者被抓警方以“零口供”将其拘留 本报龙南讯袁泽洪、记者谢鹏鹭报道:驾驶摩托车将一名老妇撞伤,为了逃避责任,竟给两名目击者1600元钱“ 封口费”,随后便溜之大吉。岂知时过8个多月,案件终于告破,但肇事者却矢口否认肇事事实。昨日,龙南县公安局以“零 口供”对肇事者廖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昨日,廖某被关进了看守所。 去年6月14日下午4时,在龙南县桃江乡桃洒公路洒口村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将一名老妇撞成锁骨骨折后逃逸。 接警后,龙南县交警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和侦破工作,因证据不足,此案始终未告破。 今年3月3日,办案民警获取线索,桃江乡的黄某、刘某知晓案情。于是,交警立即传唤黄、刘二人。 几经周折,案情终于真相大白。据黄、刘二人称,肇事者竟是与受害者同村的廖某。原来,廖某事发当天将老人撞伤 后,见伤者昏迷不醒,现场仅有路过的黄、刘二人,于是约请二人吃饭,并各付给800元“封口费”。 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办案民警迅速传唤廖某并扣留了他的肇事车辆,但心存侥幸的廖某仍矢口否认,百般抵赖。 公安机关遂依据掌握的证据,以“零口供”的方式给予廖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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