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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5:2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时继凯

  今日本报报道了5日在哈市道外区北岗路与商店胡同交口处,一棵折断的大树将一辆港田车砸坏,将一名12岁女生砸成重伤的消息。记者今日采访获悉,就这棵折断的大树的产权问题,两家单位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造成事故现场至今没有处理,仍未脱离危险的受伤女生的巨额药费也无人埋单。

  张师傅和被砸女生的家人找到道外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结果被工作人员告之这棵树是龙江电工厂栽植的,所以该树木的管理责任单位应是龙江电工厂,而且还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材料。可是当他们拿着这份证明材料找到龙江电工厂时,该厂又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内容是:“原哈尔滨龙江电工厂已在2005年法律破产终结,原有生活区已归社会管理,对该树木不再承担养护责任。”这份证明是由哈尔滨龙江电工厂破产清算组出具的。

  受伤女生春雨的母亲说:“难道我们只能自认倒霉吗?小春雨至今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巨额的医药费全部是从亲友处借来的,难道这棵折断的大树伤人就真的没人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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