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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消防安全整治出重拳查封百家问题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5:5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陈震实习生何数千)按照省公安厅“粤鹰3”行动的有关部署,深刻吸取“1·21”和“2·1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连日来,我市消防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昨日,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08家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场所,予以查封。

  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被查封的108家场所,多数都是六小场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隐患严重;安全疏散出口、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内部装修材料,主要是歌舞娱乐场所内走道的分隔墙及墙面装修材料不合格,吊顶和包房未采用阻燃包布,沙发、窗帘或未进行阻燃处理;乱拉乱接临时电线,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等。

  警方表示,对这些经过整改可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只要整改合格,警方即会允许其恢复生产经营。

  类似这样的场所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了不少。一些出租屋甚至是既住人又生产,生产产品还是易燃物品,窗户全部被铁栏杆封死,工人还在房间里生火做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次查封行动中,龙岗区共被查封33家,宝安区被查封46家,其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坊。

  警方表示,消防部门将继续加大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我市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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