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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的办案能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5:5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陈宇实习生贾全芝文/图 昨(7)日上午10点半,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刘萍接到一个电话,是日前已审结的一起离婚案的当事人张女士打来的。电话中,刘萍详细询问了张女士结案以来的近况。

  速裁庭的特点是快速、高效,案子一个月内结案。作为一名速裁庭的女法官,刘萍每天都在办理婚姻家庭、借款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案件类型多,数量大。

  2006年,刘萍共办理民事案件204件,案件的结案率达98.7%,调解率为75.9%,办理案件数量、结案率及调解率均在全院名列前茅,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5—2006年度办案能手。

  2006年11月,锦江区三圣乡倦子树村79岁的村民高新民把自己的三儿子高国栋告上了法庭。高新民称,自从妻子死后,他就一直随儿子高国栋生活。直到去年6月,村里房屋被拆迁后,高国栋不再赡养高新民并不提供住房,致使其生活困难。高新民要求儿子高国栋,每月支付其赡养费200元,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接手这起赡养纠纷案后,刘萍多次同当事人沟通交流。考虑到原告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刘萍就采用了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双方住所地———倦子树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了此案。她对被告高国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明晓赡养老人是子女道德上的义

  务,更是法律上的责任。同时,刘萍也对原告高大爷进行了劝解

  安慰,使其更加体谅儿子的不易。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从2007年2月起,高国栋按月给付父

  亲赡养费100元,并凭据负担原告四分之一的医疗费。

  作为一名女性,刘萍的目标就是“工作认认真真做、家庭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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