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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中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6: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将未就业的毕业生挂靠在人才交流机构,被一些高校作为谋求高就业率的手段。这种制造“泡沫就业率”的行为,今年将被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3月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得该消息。同时,我省新近出台的今年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应主要在高校内举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高校就业率作假“一票否决”

  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高校就业率的真实性被作为今年就业工作评估检查重点,对就业率作假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把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高校发展的18项工作适度挂钩,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将被调减。

  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对外公布本校就业率时,要严格按照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就业率对外公布。

  校园招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指导意见中规定,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应主要在高校内举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冲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在社会上举办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必须经过人才市场主管机关批准。所有毕业生招聘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规模,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除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高校不得向毕业生收取其它费用。

  高职院校八成毕业生要拿“双证书”

  专科(高职)生占到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近五成。指导意见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围绕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这一目标,尽快与行业、企业建立一大批实习基地,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实习时间;要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硬任务,确保就业资格准入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能获得“双证书”。

  到规定时间未就业学生可获救助

  我省将协调有关部门,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每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将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协调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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