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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获刑4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8:02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货车驾驶员庞昌华在撞伤一妇女后逃逸,导致伤者抢救无效死亡。6年多后,庞昌华最终落网。昨日,长沙雨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庞有期徒刑4年半。

  法院认为,庞昌华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肇事后逃逸。

  记者任晓杜 通讯员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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