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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听厨师被打两男冒充亲戚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8:0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两名男子听说别人受伤了,竟冒充他的亲戚去敲诈勒索伤人者。近日,浦口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刘建与张春都是浦口人,30岁左右,刘建曾因收赃、销赃被判刑两年,张春也因寻衅滋事被劳教过一年。然而,两人出狱后却不知悔改。2005年5月的一天晚上,刘建、张春和另一范姓男子(另案处理)在饭店吃饭,无意间,他们听说饭店厨师被菜场的工人打伤。两人听后心生一计,主动提出要为厨师索要赔偿。随后,他们三人来到菜场工地,冒充厨师亲戚,向工地负责人鲁某索要2万元医药费。鲁某对刘建他们解释说,是工人自己把厨师打伤的,和他没有关系,医药费不应该由他出。但刘建三人却威胁鲁某说,“不给钱就别想施工”。鲁某见三人态度蛮横,无奈之下还是拿了1万元给了他们三人。拿到钱后,他们并没有把钱给厨师,而是私下分了。然而1万块钱并不算多,很快就被他们挥霍光了。于是,刘建三人又开始策划怎样骗钱。此后他们敲诈勒索多次。2006年7月份,他们见浦口区有一砂厂,于是找到砂厂老板胡某提出要收“看场费”,可是胡某没同意。他们立即到砂厂阻挠工人正常工作。胡某见状,被迫付给范某三人“看场费”1.5万余元。刘建他们拿钱走后,胡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刘建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知秋 培亮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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