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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终身免收管理费”作诱饵四陵园违规卖墓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5:5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最近,哈市一些陵园纷纷打出出售墓地终身免收管理费的幌子,从而吸引了上千购买者。不过,民政部门对此表示,按照规定,认购者购买5年后就要交纳管理费,墓地使用期限最长为20年,逾期必须重新办理手续。这就是说,认购者购买的所谓免收管理费的墓地,不过是商家埋下的诱饵,最终不但要重新交费,而且可能出现尸骨无寄存之地的险境。

  最近,记者在哈市一些媒体上看到,明犀陵园、元宝山陵园、卧龙岗陵园都宣传称,终身免收管理费。但按照《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公墓墓穴的认购者,自购墓之日起满5年,应当向公墓经营单位交纳管理费。这些墓地为什么会放弃自身利益呢?记者采访发现,这些陵园的位置距离哈市市区较远,此举主要是为了招揽生意。

  哈市民政局殡葬处阚明表示,这是一种带有欺诈性的销售,奉劝认购者不要轻信这些陵园的宣传。阚明告诉记者,依法收取管理费是公墓法律特征的基本要求,以上陵园打出这种免收管理费的诱饵,只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墓地销售出去,从而获得效益。但是,《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手续。另外,陵园主要是依靠收取管理费来维持人员开支及墓穴管理。以上陵园的做法在短时间内可以增加墓地的售出量,但几年后,陵园没有了空间及资本,将会出现无人管理墓穴的窘境,到那时认购者将有苦难诉。

  同时,阚明表示,据他们了解,卧龙岗陵园、元宝山陵园、明犀陵园、松鹤轩陵园等4家陵园存在违规销售墓穴的现象,对此应当予以纠正,并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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