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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同居男友殴打 欲分手被敲诈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0:13 东南快报

  维护女性权益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本报妇女维权热线0591-87806110的开通,也给广大女性朋友提供了更便捷的维权空间,今天我们一起来关注主人公李红的遭遇。

  今年的2月12日,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伤害妇女严重的案例。受害妇女李红(化名)来自福建三明泰宁,离异后的她在2006年4月经一家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了已过不惑之年的林武(化名)。

  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李红渐渐从林武的同事口中得知,林武曾坐过牢,还时常更换女友。于是,她决定跟他分手。

  谁知李红刚提出分手,就遭到林武的威胁:如果分手就要杀死李红的家人和朋友。迫于林的威胁,李红不敢声张。

  2006年4月中旬、6月份林武以种种理由敲诈李红4万元。2006年6月的一天夜晚,林武将李红带到住处,对其拳打脚踢……造成她多处受伤,法医鉴定为轻伤。

  于是,李红走进了福州市妇联法律服务中心,找“娘家人”帮她讨回公道。

  在福州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和有关各方的帮助下,侵害李红权益的林武,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同时判处林武支付因林红遭受伤害造成的各种损失1.5万元,并归还其4万元。本报记者 容月玲 毛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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