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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演员抢劫影视中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0:59 新京报
四男子称影视中心收取费用不给戏拍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陆国鸿)四名群众演员认为一家影视文化传播中心在收取他们费用后,没有给他们安排角色,便对该影视中心实施了抢劫。3月7日,一名嫌疑人被北京西站公安段控制,随后,另一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控制。此前,已有两人被警方控制,另有一人在逃。 据警方介绍,3月7日10时35分,北京西站公安段执勤二队民警田兴平在一楼进站口,发现一名男青年形迹可疑,结果发现其是涉嫌特大抢劫案在逃、被北京朝阳警方上网通缉的逃犯符某。 据介绍,符某、侯某等人梦想成为演艺明星,看到报纸上的广告后便来到某影视文化传播中心,中心以办理《演员证》、请明星开培训班和管理费为名,收取了他们每人近千元的费用,而后将其带至怀柔某地实行封闭管理,承诺每天上戏有角色、日人均收入40元。但到了那里后,四人却发现情况大相径庭。四人苦挨了一段时间,在退费、索取报酬无果的情况下愤而离开。 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几人一直为此事耿耿于怀,总想找机会报复,让某影视中心受些损失。2006年11月21日,符某四人窜到影视文化传播中心,殴打员工,抢走两部笔记本电脑、一部照相机和三部手机,价值347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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