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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手术后死亡 家属讨说法遭医院保安殴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1:00 现代快报
患者家属因为医疗纠纷到医院找麻烦的事情屡见不鲜,而医院反过来殴打患者家属的却不多见。昨天,鼓楼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医疗纠纷导致的诉讼,但官司并不是针对医疗纠纷本身,而是患者家属告医院———他们说,自己在这家省内很有名气的三甲医院被打了,现在要求医院方面赔偿医药费。 患者手术后死亡 回顾这一连环纠纷,还要从狄老先生的爱人生病说起。 据狄先生说,2005年1月10日,他的老伴在南京一家三甲医院被诊断为“尿道肉阜”,并安排住院进行小手术。2005年1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进行手术,“想不到这样一个小手术居然会要了我爱人的命,次日下午7点左右,还躺在医院的老伴就被宣告死亡。” 狄老先生带着疑惑,在向有关人士请教后发现,“这家医院在30多个小时内,严重失职。术后没有给病人做常规的心跳和血压检查、没有采取任何必要的监护措施。当病人出现非正常现象时,医生护士面对家属的询问,不耐烦地回答为正常现象。” 他说,医护人员在慌乱中抢救,现场一无必要设备,二无抢救的专业人手,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后第40分钟才插管抢救。“这难道不是玩忽职守吗?” 祸不单行,还没从妻子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的狄老先生,与家人和单位里的人在与院方交涉时又出意外。 证人讲述事情经过 对于1月17日发生的事情,死者生前同事、一所学校的高老师作为证人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证词——— “2005年1月17日上午8点30分,我们学院几位同事及家属来到医院医务处,该处两位处长助理接待了我们。当我校负责人说明来由时,一位助理立即表示对此事不清楚,说着拿起家属递上来的书面材料,准备了解情况。” 高老师说,两位助理回答“处长联系不上”,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后家属提出,如果处长不出面就找院长,大家随后跑到院长办公室,被告知院长不在,随后家属又去找医生,护士长说,医生都上手术台了。“总之,没有一个院方人员认真对待此事。” 高老师作证:“上午11点,因家属悲愤交加,伸手拉住钱助理的衣服,才得以见到医务处处长。经过沟通,处长表示立即着手处理此事,同意下午给我们一个答复,随后我们离开了医务处。” 他说,下午3点,一家属惊慌地喊起来:“救命啊!”“医院打人了!” “我走出去一看,只见一堆人正拳打脚踢家属,约20人左右,学校教务处王处长闻声出来,去搀扶家属,但随即也被打手们拳脚相加打倒在地,雕老师也被打倒在地,我看到王处长血流满面,手上、地上都是鼻血,身上印着各种鞋印。这些肇事者气势汹汹,出手狠毒,训练有素,此时医院医务处、保卫处的人都突然不见了,医院没有一个人制止,随后这些肇事者就离开了。” 事后,患者家属拨打110,警察立即让伤者到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并介入调查。 自己学院的老师在医院遭到殴打,死者生前所在的一管理干部学院还非常正式地向有关部门发出控诉信:“在救死扶伤的医院,发生这样有组织地殴打死者家属、死者生前单位代表的行为是令人发指的,故此我院广大教职工对此感到极为愤慨……” 医院也有不同说法 2005年4月21日,在警方的调解下,死者家属方提出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对此事处理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人员予以处理、赔偿损失等。然而,医院对于这些要求不能接受,不同意调解致使调解最终失败。 同年5月27日,医院随后又向警方出具了一份调解意见书,对事件经过的说法与死者家属方明显不一样: “2005年1月17日上午,死者家属30余人在死者女婿的带领下来到我院,要求医院承认为医疗事故,提出赔偿18万余元等要求,并下最后通牒,要求院方必须在下午3点之前给出满意答复,否则将采取行动。下午2点20分,就在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时,死者家属及不明身份者20多人在医院医务处及院长室等处吵闹,冲砸办公设施,肆意辱骂并抓扯推打医院工作人员,造成数人受伤。在此情况下,保安人员不得不出面保护工作人员,如不进行阻拦,医院将受到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 法庭上的激辩 昨天上午,鼓楼法院针对两名死者家属及两名死者生前单位同事状告医院工作人员打人致伤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四名原告均一致认为,在医院打人的20多人均为医院的保安,该医院作为全国知名的三甲医院,不是抱着积极态度来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而是采取躲避、推诿的方法激化矛盾,更发展到动用保安对死者家属及生前同事大打出手,这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据此,原告一致要求医院赔偿原告被打受伤的医疗费,赔偿原告每人1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同时还要求医院在报纸上向原告公开道歉。 对于这一起诉,医院当庭作出了两点答辩意见,首先原告的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其二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医院的工作人员打人。因调解未成,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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