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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力霸案”107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台“力霸案”107人被起诉

  据新华社电 台北地方检察署8日结束力霸集团弊案的侦查,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等107人被按照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诉。检方认定,“力霸案”涉案非法金额超过700亿元(新台币,下同),是台湾地区有史以来犯罪金额最高的经济犯罪案件。

  力霸集团是台湾有数十年历史的大企业。2006年年底,该集团宣布已向法院申请重整和紧急处分,并获法院同意。力霸集团的上市公司嘉食化纤、力霸股票停止交易。而这两家公司长年亏损,共负债400多亿元。力霸旗下的“中华商业银行”随即发生挤兑现象。

  台湾当局检调机关怀疑力霸集团涉嫌掏空企业和进行非法关联交易,于2007年1月立案侦办,但王又曾夫妇离台,台湾检方对二人发布通缉令,时效长达25年。目前王又曾夫妇滞留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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