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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偷情布告”贴在小区楼道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1:47 新京报

  指名道姓称该楼内一女子偷情;律师称布告违法但追究其责任有难度

  本报讯 普通A4复印纸上面,打印着8行黑体字,内容是指一女子“偷情”。昨日上午,西安市西郊某小区内住宅楼口,贴着有关小区住户“偷情”内容的“布告”,让不少看过的居民十分不满。

  布告指名道姓说偷情

  陈师傅是事发小区的居民,有晨练的习惯。昨晨6时许,他起床后离开家向院门口走,可走到一栋楼前时,被楼门口贴的一张纸吸引,他说:“起初以为是广告,可走近一看,把我吓住了。”陈师傅继而发现家属院大门外也贴了同样内容“布告”。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该家属院,按照陈师傅所说,寻找那两张“布告”。可两处“布告”已被撕掉,地上是碎了的纸片。

  “居民们看不下去了,才把这东西撕掉的。”陈师傅说。那张“布告”上写着,“……不要脸,老公常年不在家,整天偷野汉,终于被人当场抓住……”陈师傅告诉记者,“布告”上还写着那女人和其孩子的名字,以及家庭地址,但没有落款。

  布告违法追责难

  看到这样的“偷情布告”,居民们都不愿多讨论,陈师傅的心里也挺不舒服。

  “如果这事情是真实的,可以通过别的渠道解决,完全没必要贴这种东西。要是双方有矛盾,故意捏造事实,那就是故意诽谤。”昨日下午,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长青表示,无论贴“布告”,还是“网络谩骂”,其行为都侵犯了名誉权,属违法行为。但现实情况中,此类事一旦发生,追究责任却是很难。原因在于多数情况下,这种人身攻击都是采用匿名发布,发布人很难被发现。《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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