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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 广告轮番轰炸投诉居高不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6:1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肖晓/文桑清/图“电视购物产品存在消费陷阱,消费者维权存在很多困难。”近日,不断有成都市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购买电视直销产品后的遭遇。记者调查发现,除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外,电视购物还存在虚假承诺、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针对电视购物中存在的维权难问题,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须理性。

  问题产品难退货

  去年11月,家住成都市灯笼街的尚女

  士看到电视购物节目中宣传的一种化妆品遮瑕、美白效果很好,很是心动,于是花了588元购买了一套。产品寄到后,她立即使用,结果不但没有宣传中“遮瑕”的效果,脸上反而有刺痛感。尚女士没敢再用,仔细查看包装却发现更大的问题,该产品包装盒

  上仅印着“20060809”这样一个不明不白的日期。“如果这是生产日期,那保质期又在哪儿?如果这是保质期,那我拿到货的时候就已经过期了!”随后,尚女士投诉到青羊区消协,几经波折终于把货退了。

  而家住北东街的杨女士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去年12月,她在一档电视直销节目中看到了一款甩脂机。正为身材臃肿发愁的杨女士心动不已,立即订购了一台。但杨女士按使用说明使用了一个多月后,发现不仅体重一斤未减,反而经常出现眩晕。吓坏了的杨女士决定停止使用甩脂机,半个月后眩晕症状消除。

  2月初,杨女士致电销售商要求退货。对方称,杨女士要先将使用甩脂机的录像带寄到北京,用以确定其真的使用了甩脂机,再带着甩脂机到北京指定的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确定眩晕到底是其自身问题还是甩脂机引起。听了对方的这些要求,杨女士感到很气愤,“难道为了录像要我再晕一次?”而且去一次北京的路费和住宿费就要好几千,“成本太高了。”

  记者了解到,购买电视直销产品的消费者一旦遇到产品质量等问题,大多很难退货,销售方往往会用“提供证据”、“指定检测”等方法使消费者难以举证,由于维权成本高得惊人,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最终不了了之。

  遭遇信任危机

  打开电视,总能看到各式各样的电视购物广告。去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曾下令暂停丰胸、减肥、增高等五类电视直销广告的播出,但实际上,被禁播的直销广告换个脸孔还是在电视上肆无忌惮地播出。

  面对铺天盖地的电视购物广告,消费者怎样看?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电视购物广告是在“吹牛”、“说得比唱得好听”,不少人表示“根本不相信”,部分人甚至认为这些广告从头到尾都很“喜剧”,完全可以从搞笑的角度来“欣赏”。

  家住竹林村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她以前看电视购物广告,尤其看到那些顾客现身说法,还是挺相信的。后来买过一种减肥药,根本没有效果,便开始怀疑这些广告的真实性。

  从相信到怀疑再到不相信,很多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态度都和陈小姐类似。退休教师李月芝说:“以前看到广告里的使用前后效果对比,觉得很神奇,后来才知道那是电脑做出来的!还有一些人讲自己使用的经历,后来才知道这些人都是花钱请来的!”

  电视购物须理性

  针对电视购物出现的问题,中消协曾发出“不可轻信电视直销广告”的消费警示。中消协表示,这些电视直销广告过分夸大产品功效,采用虚假的现场演示诱导销售,而“效果演示”出自电脑数码技术。

  中消协表示,在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订货前,必须详细了解商品和商家的信息,一定要货到再付款,出现问题后要注意保全证据,及时到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为了逃避监管,很多电视购物公司注册的地址都是假的,还有一些产品订购电话是甲地的,收据上的公司名称却是乙地的,一旦消费者维权,很难判断谁是真正的责任方,加上区域限制,调解也相当困难。

  据省消委会有关人士介绍,电视直销与传统商场销售的消费纠纷有显著区别。消费者通过电视直销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很难找到其销售者;即使找到了,由于这些销售机构可能不在本地,或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也会加大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电视直销广告长时间滚动播出的轰炸下很容易跌入陷阱,厂商就是抓住消费者一时冲动的非理性购买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因此,消费者看到电视直销广告后不妨先冷静下来,如果能客观地质疑一下,那么一些有明显漏洞、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广告就很容易被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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