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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贪财民工 检察院建议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8: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两民工工作一向积极,却因一时糊涂,侵占一单位的电缆线,销赃后获利。记者昨日获悉,彭州市检察院运用最高检察院新提出的“宽严相济”办案理念,建议法院对主观恶性不大的两民工轻判,被法院采纳。日前,两民工已刑满释放。

  据了解,被告人朱志胜、朱慧龙都来自江苏,2006年到彭州市为一家水泥厂安装电气仪表。去年9月29日下午,身为电工班员工的朱志胜、朱慧龙却伙同他人将用剩的短节铜芯电缆线210余斤偷运出厂,交给事先联系好的被告人王松涛销赃,获取赃款4500余元。后来王松涛被民警挡获,案发第二天,朱志胜、朱慧龙主动到彭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彭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此案时,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朱志胜、朱慧龙工作一向积极肯干,从未有过偷盗等违法犯罪问题,同事评价很高。在此期间,最高检察院新出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对刑事案件区别对待,能挽救的尽量挽救,能从宽处理的尽量从宽处理,彭州检察院决定运用“宽严相济”理念挽救他们。考虑到二人是初犯,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小、主观恶意不大等,彭州检察院在以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起诉二人的同时,向彭州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从宽处理。

  2月中旬,彭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采纳了彭州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朱志胜、朱慧龙各拘役4个月10天。春节前,二人刑满释放,赶上了回江苏老家过年。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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