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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十几年,落伍于时代要求,不能满足目前经济社会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0:12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徐琦

  “我看了2007年的立法计划,怎么修改《环境保护法》还没有被列入审议名单呢?”前来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一见到记者就这样说道。此次人代会是十届人大的最后一次例会。不少代表对这次会议怀有很高期盼,希望能“尽最后的力量”促成一些问题的解决。而像史代表这样的失望也不在少数。

  与史代表怀有同样心情的还有不少并非环保系统内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来自河南教育战线,在她所参加的每届人代会上,她都会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胡大白认为,环境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一个国家对环保越重视,就说明这个国家的管理越成熟。

  胡大白之所以关注环保,是由一件小事引起的。她在电视里看到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鞠萍介绍节约用水,洗澡时把水用盆接好,然后用来冲厕、浇花,这让她受到很大触动。

  “环保就在我们身边。要让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培养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除了教育,更有效的方式就是立法”。胡大白提出,应该在《环境保护法》中加入禁止使用一次性木筷、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和实行垃圾分类等条文,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胡大白说,这些看起来只是“小问题”,但如若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将演变成不可逆转的大危机。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已实施十几年了,其间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技术、生态环境等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总的来说,这部法律已经落伍于时代的要求。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就有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议案提出以来,对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地位、作用、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如何修改等问题有关方面一直存在很大争论,需要深入研究和论证。尽管这个问题尚存在争议,但是环境法学界的意见趋向一致,建议《环境保护法》的修改立即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提上议事日程。

  曾多次提交修改《环境保护法》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认为,从《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上看,这部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亟需进行修改。对于吕忠梅的议案,全国人大环资委还专门就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环境保护法》应当适时修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组织论证,条件成熟时将修改《环境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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