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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寄存受“冷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0:3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新修订的《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房产证、结婚证等个人资料都可寄存到档案馆。然而记者昨天从市档案局获悉,我市档案馆早在十几年前《档案法》颁布时就已开通市民个人档案寄存业务,但到目前为止仍无人问津。

  2005年对外开放的市档案馆新馆设有两层半的库房,其中一层约1000平方米的库房主要用于档案寄存,总共可存放30万卷档案。为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新馆通过巨大的中央空调等设施保持库房恒温恒湿。但到目前为止,这个高级库房还空荡荡的,除了14000多卷企业档案,个人档案寄存量为零。

  市档案馆保管利用处相关负责人说,毕业证、房产证等经常使用的个人资料如果存入档案馆,使用时频繁存取太麻烦,这是市民不愿存档的原因之一。库房的闲置和市民的观念也大有关系。事实上,孩子的照片、结婚证、医疗证明等都是家庭档案,但很少有市民会对此进行整理。

  我市档案保管目前收费低廉,一般一卷档案保管一年需要的费用只有几元,档案馆在内容和物理保存方面都会保证档案安全,如果发现遗失或损害将予以赔偿。市民存个人档案只需根据保管档案的数量和保管时间的长短签订保管合同即可。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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