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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招募50名大学生进村进社区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2: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记者昨日从市人事部门获悉,作为西安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之一,我市将招募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进社区工作。有志于此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可免费到自己所选择的自愿服务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2日

  振兴计划的实施范围为我市的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招募人数50名,每区、县各5名。工作期限两年。

  招募条件为2005、2006届未就业的本市生源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政治素质好,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志愿者进村、进社区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者的生活补贴为500元/月,交通费150元/月,通信费50元/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按月打入个人账户,服务期满一年者,另补贴1000元,并为个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及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振兴计划涵盖的六区、四县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者通过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初选。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招募名额按2∶1的比例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初选名单及个人相关资料。

  最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对区、县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考察及相关测试,最终确定招募人员。所有招募工作将在3月底前结束。全部招募的50名人员将在西安市人才网予以公布。

  选派人员上岗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定期到基层进行考察、对个人进行考核,了解个人思想动态及存在问题,对毕业生个人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提供帮助,根据本人及工作表现,按月发放选派人员生活补助及交通费、通信费,对服务期间合格的个人颁发《西安市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证书》,年度进行评比,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为协议到期的志愿者推荐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协调为服务期满者提供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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