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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肇事者可举证倒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4:54 新民晚报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如何“治愈”令人头痛。昨日,在加拿大定居回国小住的郭女士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反映几天前遇到类似事件,晾衣杆从天而降,与她擦身而过。

  晾衣杆从天降砸断木伞

  郭女士上海的家在顺义路世纪同乐小区,3月6日上午9时30分许,她正在自家花园里除草,突然,一根铝合金晾衣杆从天而降,重重地砸在离她1米远的太阳伞上,木伞手柄应声而断,晾衣杆上原本晾着的一条小被子则掉落在花园另一边。郭女士被吓出一身冷汗:“还好没砸到我,不然断的就不是木伞手柄了。”

  事情发生后,郭女士报了警,警署建议她先找物业。物业观察后“锁定”了一户居民,但对方不在家,他们便在门上贴了一张通知。2个小时后,该户居民在物业的陪伴下上门道歉。

  之后,郭女士把事件经过写在小区论坛上,谁知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家住底楼的居民跟帖讲述相似遭遇。“塑料袋、纸巾、饭盒、香烟头是家常便饭,甚至还有避孕套、卫生巾、老虎钳,甚至有人擦窗时用水管冲,实在很缺德。”

  高空抛物屡发生危害大

  高空抛物的顽症存在于沪上各个小区,本报也曾多次报道。去年7月,南泉新村及附近几个小区近千户居民停电1小时,肇事的竟然是从高空抛下的一包烂菜皮。去年年底,中远两湾城一户居民晾晒在阳台上的一条棉被突然起火,主人将面目全非的棉被摆放在大楼下公开展示,用来警戒高空抛烟蒂者。外地甚至发生过2岁孩童被晾衣杆砸中脑门死亡的惨剧。

  去年相关部门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66.8%的居民反映过去一年中小区内发生过高空抛物。市容环卫部门一份调查显示,在市民厌恶的陋习中,高空抛物名列第三。有关专家曾推算:理论上,一块小石头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花巨资装监控涉及隐私

  为了根治这一顽症,居民、物业、居委会都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把高空抛下来的物品拍下来,贴在小黑板上“失物招领”;组织居民抓拍高空抛物的不文明镜头,并在小区公告栏发布;加强宣传高空抛物危险性等,但仍屡禁不止。

  “关键还是个人素质问题。”科瑞物业世纪同乐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抛物者”会认为,扔东西是小事,况且高空抛物,十有八九找不到抛物者,成了“无头公案”。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沪上一些小区花巨资安装摄像头,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两大问题:一是成本太高,不少小区物业难以承受;二是涉及到个人隐私。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表示,这种做法十分有效,但争议很大,关键是如何在保护业主安全和隐私权之间找到平衡。但可以肯定的是,若要安装摄像头,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

  可起诉所有可能抛物者

  根据《民法》,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找不到抛物者,就不了了之么?吴冬律师表示,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法,起诉所有可能抛物者。以郭女士为例,可以起诉2楼以上所有居民,对方必须举出有力证据(比如当时不在家等),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无法证明,则要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就曾发生一市民被“空降”花盆砸伤,将整幢楼50家住户全部告上法庭的案件。

  本报记者徐轶汝实习生吴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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