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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认手艺高无证强开车 撞死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8:1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黄政武 实习生向峥嵘报道:小秦今年18岁,来自湖北孝感,在武汉一家食品加工厂当业务员。在老家的时候,小秦曾替亲戚开过一段时间的巴士,虽然没有拿到驾驶证,但他自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还可以。

  去年9月的一天,厂里有一批货运往江夏区,由小秦押车。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小秦看看车外,又听听音乐,觉得百无聊赖。不久,性急的小秦嫌司机车开得太慢了,索性让司机与自己对调,由自己亲自驾驶。

  没想到,途经汉阳龙阳大道的时候,一男子骑着自行车横过马路。小秦因采取措施不当,一下子将骑车人撞飞,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小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骑自行车未实行右侧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秦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随后,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小秦、小秦所在食品加工厂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2万余元。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因其在事故发生时未年满18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食品加工厂作为小秦的雇主及肇事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分公司系事故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做出如下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交通事故经济损失8.5万元,小秦及其单位扣除已支付的款项,共同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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