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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泄漏肇事端 赔偿生变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4:24 新民晚报

  家住环镇北路的吉女士,因一次意外的煤气泄漏事故,落下了头疼后遗症。为此,燃气公司承担了她半年多来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双方原本相安无事,最近却因这两笔费用起了纠纷。

  起因地下管道泄漏

  吉女士回忆说,去年6月底,她发现家中一直有一股煤气味,粗略检查了家中的煤气管道,并无损坏,邻居家的管道也没有问题。为了查明真相,6月30日,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到她家中检查,也没有发现问题。当天晚上10时许,吉女士洗完澡走出浴室,突然感到一阵头疼胸闷,她也没有在意,可这种症状,一直持续到7月3日早晨,吉女士起床后,突然晕倒在家中,被送至医院后,确认是煤气中毒。所幸,经过高压氧舱治疗脱离了危险。

  3日下午,燃气公司的维修人员再次来到吉女士家中,查明了不明煤气的来源:原来是厨房外的地下管道泄漏,煤气通过泥土渗入她家中,引发事故。维修人员立即修复了泄漏管道。

  处理公司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相关领导就表示,愿意先行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公司安全科的孙先生向记者解释说,地下管线泄漏的原因很复杂,地面沉降、重车碾压等外力都可能导致管道断裂。此次事故中,也很难找出一个责任对象,作为管线管理方,只能承担责任。

  其实,维修人员一直对地下管网进行人工巡检,从地面打“眼”探测地下管道的“健康状况”。然而,由于管线太长,加之检查时还有环境因素影响,维修人员不一定能发现问题。唯一能够保护居民的方式,就是安装煤气泄漏报警装置。

  纠纷医疗费用报销

  按照双方的约定,燃气公司负担吉女士的治疗费用,并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半年来,燃气公司向吉女士支付了1万多元的生活费。但春节过后,双方却产生了纠纷。

  吉女士称,煤气中毒后,她落下了头疼的后遗症,需要继续治疗,但燃气公司要求她只能到某医院的高压氧舱科治疗,并暂停支付生活费。对此,燃气公司解释说,吉女士到该医院的其他科室看病,必须有主治医生的同意才可以报销费用;如果是自行去看其他疾病,则不予报销。另外,吉女士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完全可以工作,所以暂停提供生活费。

  但吉女士觉得,自己渴望恢复健康,就算到其他科室看病也无可厚非。另外,来回奔波看病影响了她的工作,仍应得到生活费补偿。燃气公司则表示,具体赔偿事宜要等到吉女士康复之后,双方可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事故发生之后,吉女士应该咨询一下律师,先与燃气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清楚写明所有后期赔偿责任事宜,确定相关的费用标准,这样就不会发生今日的纠纷了。而对燃气公司来说,这样的事故并非绝无仅有,他们应做好相应的预案,通过与当事人协商,妥善地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徐轶汝实习生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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