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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 打伤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庄莉强记者潘高峰)酒后滋事损坏饭店财物,还不听劝阻,将“110”接警民警的制服拉坏,被带至派出所后,又将民警和社保队员打伤。日前,两名酒后滋事、打伤民警的辽宁来沪人员李某和安徽来沪人员梅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4日15时许,闸北公安分局接110报警:民立路某酒家内有两人酒后闹事,分局指令天目西派出所派员前往处置。两名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店内两名中年男子一身酒气,正在无端滋事,将店内餐具、椅子等打翻在地,就上前阻止。不料,两男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将民警警服钮扣、肩章和领带拉坏。在被增援民警带到派出所后,两男子仍不听劝阻,将民警右手咬伤,并打伤一名社保队员的左眼。

  李某和梅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被闸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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