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偶遇“干姐”与人亲密硬说强奸敲人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1:01 大连晚报

  偶遇“干姐”与人亲密

  硬说强奸敲人五千元

  ■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 外地来连打工的17岁的阿子自认了一个干姐,他偶遇“干姐”与男友朱某有亲密举动,逼着干姐的男友承认是强奸行为,将其拘禁房内,对方被逼拿出5000元钱了结此事。朱某的朋友巧妙地将犯罪嫌疑人领到了派出所附近。日前,沙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阿子等3人有期徒刑。

  17岁的阿子是辽宁建昌县人,曾因犯销售赃物罪被法院判处罚金。阿子来连后在旅店内居住,认女青年小杏为“干姐”。小杏与经常住旅店的外地男青年朱某谈“朋友”。

  去年9月,小杏与朱某在房间有极亲密举动时,阿子偶然碰上。阿子指责朱某强奸“干姐”,小杏明确表示自己与朱某是自愿的,但阿子却把这件事当成来钱的机会。

  9月16日晚8时30分,阿子伙同两个朋友将朱某关进旅店的一个房间内,仍说朱某强奸自己的干姐,逼着朱某拿出5000元给自己作为补偿。朱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同时,遭到阿子等人的拳打脚踢,其间有人用暖水瓶打朱某的头部。朱某一直被限制在房间中到第二天,被逼无奈,朱某表示让同住一旅店内的朋友张某去筹款。张某看到现场的情况,即明白了朱某的处境。准备向警方报案的张某表示愿意去借钱,阿子让两个朋友跟着他去,自己仍看着房间里的朱某。

  张某知道跟自己取钱的人是外地人,对大连的“地形”不熟悉。张某领着两人来到一片在一派出所附近的居民区,假装登上一住宅楼门洞的楼梯,说是去朋友家借钱。一会儿,他下来说,找错了,应该是另外一栋楼,张某让两人等着,随后张某到派出所报案。警察迅速出击,将两名嫌犯抓获,随后又在小旅店抓获了阿子,朱某才被解救出来。

  经审讯,朱某等3名嫌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将3名嫌犯刑事拘留。

  今年2月7日,沙区检察院以阿子等三人犯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沙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由于阿子等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阿子等3名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要公民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外原因没有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阿子曾因犯罪受过处罚,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阿子等被告是未成年人,并且认罪、悔罪,从轻处罚。

  日前,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阿子有期徒刑8个月;分别判处另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6个月。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