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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证据 肇事红宝马喷白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1: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吴小军)发生在前年的“红色宝马车撞死人案”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帮助张建毁灭证据的他表哥苏滨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滨在2005年11月11日,在明知张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仍帮助张建将肇事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并于2005年11月中旬带张建将肇事车辆开往广东省佛山市一汽车修理厂,更改车身颜色、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后苏滨于2006年11月13日在广州市一酒店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滨的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苏滨当庭自愿认罪,因此对其所犯罪行从轻惩处,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苏滨表示不上诉。

  【事件回放】

  红色宝马车撞死人案

  2005年11月10日22时许,富家子弟张建驾驶红色宝马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朝阳北路黄渠村人行横道处,将骑摩托车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孙某(男,25岁)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孙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后张建为逃避抓捕,将红色宝马车车身颜色改成白色。2006年1月17日,张建被查获归案。

  法院最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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