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11年后怨仇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8:01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因一双鞋子的质量问题,买的人和卖的人引发纠纷,双方由此结下仇怨。去年10月,外逃11年的买主归案。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昨日,法院从轻判决后,买家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一场长达11年的怨仇终于化解。

  今年40岁的李某是望城县人。1995年6月,李某与女友在长沙市中山路一鞋店购买皮凉鞋一双,后来李某发现购买的凉鞋有质量问题,遂前往该店要求调换。但此时,该柜台已转租他人,新的柜台老板彭某提出,换鞋子可以,但要加钱。双方因此未能达成换鞋协议。

  同年7月,李某纠集数名男子来到该店,要求彭某退钱。遭到拒绝后,李揪住彭某的衣领,举拳就打,致彭某重伤,并把劝架的人也打成轻伤。案发后,李某外逃,而彭因受伤,造成生活困难,对李某积怨甚深,并多次上访。

  去年10月24日,李某被司法机关捉拿归案。受到检察官法制教育后,李某深感愧疚和后悔,并表示要对彭某给予经济和精神上的赔偿。今年1月22日,开福区检察院召开刑事和解会,李某赔偿彭某3.6万元,被害人彭某表示谅解李某,并要求司法机关对李某从轻处理,十年的怨恨得到了化解。昨日,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记者熊智能 通讯员张吟丰 曾广军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