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换了房客的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9:51 扬子晚报

  律师:房客可以起诉

  蔡女士是台湾人,去年被公司派到南京来工作,公司帮她在南京天安国际租了一套房子,价格是每月4000元。2月份,蔡女士回台湾过年。可等她回来时,意外地发现门锁被换掉了,房内的东西也丢了不少。于是,她找到房东,房东不说话只是笑。蔡女士觉得很困惑,房东既然将房子租给她,怎能擅自换锁?

  蔡女士是3月9日回南京的,回到天安国际的住处,却发现打不开锁了,仔细一看,锁已经被换掉了。于是找到物业,物业说,是房东换的锁,还丢给物业一把钥匙,让转交给她。蔡女士打开门,发现室内少了一些生活用品。于是她找到房东朱先生询问,对方说,不久前,原来住在这里的房客来了,说还有一些东西留在房里了,要求他陪同来取东西,他就按原房客的意思办了。但他又担心原房客还保留钥匙,顺便就换了锁。他说,这样做也是对蔡女士负责。但蔡女士认为房东不是在做好事,而是侵犯了她的权益。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认为,房东明显有侵权行为,作为房东,首先没有履行合法义务,没有保障承租人的正常居住;其次,承租人既然租下了房子,且有合同,就应该享有居住权,房东擅自带人闯入拿走东西,还换锁,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现在,蔡女士可持租赁合同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更换锁,再入住;如果合同中有“瑕疵”,公安机关不能认定她拥有居住权,她可以向法院诉讼,由法院调查、判决,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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