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共八年 分手两手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9:51 扬子晚报

  赵女士1998年离婚,儿子判给了前夫,自己孑然一身。1999年,经人撮合,赵女士认识了同样是离异的孙某。相处没多久,孙某按揭买了套住房。装修时,由于孙某工作比较忙,大多数事务都是由赵女士打理。就在这期间,由于赵女士住处较远,天天回去不太方便,两人便开始同居。由于孙某还贷后每月只剩400元的生活费,所以房间里的家具以及一些附属设施都是赵女士置办的。10月份,孙某要求领结婚证,但有了一次失败婚姻的赵女士此时对婚姻十分慎重。她说花三年时间磨合一下,然后再考虑领证,孙某也同意了。3年后,也就是2002年,孙某的儿子来和孙某共同生活,赵女士也没什么意见,并且提出领结婚证,但孙某说,这样就很好,领不领结婚证有什么分别呢?赵女士想想也是,就把这件事放在了一边。但不久,事情出现了变化。孙某的弟弟开了家房产中介公司,开公司时借了银行一笔贷款。去年年底银行催还款,弟弟还不上。孙某对赵女士说,要卖房给弟弟还贷款,并让她搬出去。这也就是说,两人的同居关系结束了。同居了8年,到头来净身出户。赵女士来电询问,孙某这种情况是不是骗婚,她可不可以要求分割孙某的财产并得到精神补偿。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陈卫东律师答复说,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从1994年2月1日起,男女居住在一起未领结婚证的叫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一般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也就是说,他们同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不属二人共同财产。既然住房是孙某购置的,当然应该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赵女士无权分割。而且赵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且有一次婚姻经历,孙某骗婚的说法也不成立。而在财产方面,赵女士可以带走属于她的部分,带不走可以让孙某折价。陈律师同时提醒,同居并不是一个减少婚姻风险的途径,相反它本身也存在很多风险。???????????????? 吉启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