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马虎眼 “飞单”7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9:54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陈卉)刷卡消费时,POS机恰好卡了壳,粗心的商场收银员以为交易成功。昨日,得到通知要从工资里扣除这笔损失的顾丽求助律师连线:“我是不是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3月10日下午4时许,顾丽帮一顾客结账700元的化妆品。“当时钱柜、公司的收银机、POS机、密码机一起响,我以为交易成功”。顾丽随后把化妆品交给了顾客。不过,因有赠品未到,她要了顾客电话。

  当晚结账发现,公司账户和收银额差了700元,第二天通过银联方面一查,有笔资金没从顾客账户划出,交易失败。她忙打电话给该顾客,岂料顾客矢口否认消费过。

  事后,顾丽特后悔。她说,按程序,POS机划账后,都会吐出一本一式三份的账单,顾客要在上面签名,她还要核对顾客签名,可当时POS机并未吐出账单,她却打了“马虎眼”。

  ‘律师观点’

  胡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因此,刷卡失败后,商场有权利要求该顾客支付700元。如果顾客否认消费或拒绝退还,商场可凭银联相关证明等证据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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