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钱来得不够快女烟贩撇开同伙首次“单飞”就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02 云南日报

  陆良县妇女徐某没有烟草经营专卖许可证,却多次与人合伙贩卖香烟。她觉得钱来得还是不够快,决定撇开同伙“单飞”,第一次就将价值8万多元的香烟运到昆明,却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栽在公安机关的手里。昆明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女烟贩徐某是陆良县一名30刚出头的农村妇女,虽然没有多高的文化,看起来精明能干,一心想在烟草行业捞一把,又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就经常搭散线,和一些朋友搞点烟草生意。几次下来,觉得贩烟来钱比较容易。可她还是不满足,觉得与朋友一起贩烟分利来的不自在,想自己撇开同伙,一个人“单飞”做大买卖。

  去年10月的一天,徐某自己掏出3万多元,又向父亲借了5万元。凑足8万余元,一次性到一烟草公司买了香烟,她所贩卖的香烟大部分都是市场上的畅销烟,还专门雇佣了一个司机帮忙运输,想把这些烟运到昆明卖个好价钱。天有不测风云,运烟车在开往昆明的途中被警方拦下,打开车箱,发现500条左右多种品牌香烟。司机慌了,急忙打电话给烟主徐某,烟主当时还在陆良,心急如焚,再也不敢躲躲藏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昆明检察机关以徐某贩卖香烟罪提起公诉。法庭上,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接到司机的电话后,公安机关并不知道香烟的主人是谁,就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属于自首;这些香烟还没有流入市场,就被公安机关依法扣留,没有对昆明市烟草市场造成不利后果;徐某在家还有两个孩子,不满3岁,需要照顾,希望法庭考虑这一实际情况,给予从宽处理。

  被告人在作最后陈述的时候说:“我是第一次自己单独贩卖香烟,没有赚到钱,希望法庭给予从宽处理。”

  本报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刘 玲(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