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友两肋插刀闹出命案无路可逃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03 云南日报

  因为女友与他人发生纠纷,为了女友,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了对方一刀,没想到这刀却害死一命……这是日前发生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惊惶失措地逃往玉溪方向,警方布下天罗地网,后自知在劫难逃的刘某逃亡15小时后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2月26日21时50分,新平县水塘镇南达村的王某到水塘派出所报称:“刚才,水塘街小广场上杀人了。”接报后,民警10余人赶赴现场。经初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已畏罪潜逃,受害人送到水塘卫生院后因大失血抢救无效死亡。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追捕工作,查清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岁,系易门县龙泉镇梅营村人,潜逃往玉溪方向后,新平警方布下天罗地网,27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到红塔分局玉兴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自首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了整个案件经过:2月24日,在玉溪打工的刘某放假后到新平县水塘镇找19岁的女朋友普某某,在案发前,19岁的受害人王某某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普某某,声称普某某勾引其男朋友童某。并约定26日晚在水塘街小广场把事情说清楚,当晚受害人王某某邀约其姐姐等8人在水塘小广场等候,双方人到场后发生争吵打斗,犯罪嫌疑人刘某见对方人多,便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刺向王某某,刺中王某某后便逃走。没想到这一刀正中了王某某右大腿内侧的股动脉,王某某因大失血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新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陈有富 普家朝

  记者 李继升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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