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消协发布第三号消费警示特定人群吃芦荟有害健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03 云南日报

  近日,西山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是所有的芦荟都可以食用,即使是“可食用芦荟”也可能对特定人群造成伤害。

  据介绍,芦荟就有300多个品种,但可入药的仅10多种,能食用的仅几种,如库拉索芦荟,既可药用又可食用。可食用芦荟含维生素B2、B6、B12,及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和矿物质,并有消热通便、杀虫疳、生肌治伤、抗菌消炎等功能。但即使可以食用芦荟也需控制食用,而误食观赏性芦荟,则会因中毒引发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血便。

  早在2002年,卫生部将芦荟归入“可用于保健食品名单”,只允许用于药品和保健食品,不能作为普通食品。

  本报记者 杨 颖(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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